大学生调研团探访河北保定:共探个人数据侵权赔偿新机制
在数字化浪潮席卷全球的今天,个人数据安全已成为国家安全体系与数字中国建设不可或缺的一环。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着重强调了“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并将个人数据保护置于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为了响应这一国家战略,河北省保定市近日迎来了一批特殊的访客——一个专注于个人数据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的大学生调研团队。
该团队以“数治时代,智汇司法:个人数据侵权损害赔偿问题检视与优化路径”为主题,基于调研数据与司法大数据的挖掘、分析与应用,对保定市进行了深入的集体调研。此次调研旨在了解司法实践中个人数据侵权损害赔偿的真实情况,并探讨可能的优化方案。
在调研过程中,团队成员们有幸与经验丰富的法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法官详细解答了团队成员们关于个人数据侵权损害赔偿的诸多问题,并分享了宝贵的司法实践经验。
法官指出,在个人信息纠纷案件中,常见的侵权行为主要有两种:一是员工利用职务之便搜集并倒卖他人个人信息;二是黑客盗取个人信息进行网络诈骗。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个人隐私权,给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损失。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维护原告正当利益遇到的最大问题是原告举证难。原告往往难以证明个人信息泄露与数据平台的因果关系,也难以证明泄露主体的过错。同时,在证明自己的损失方面,原告也处于不利地位。实践中,原告证明的损失多集中于精神焦虑等非物质性损失,这些损失难以获得赔偿。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法官认为可以通过给数据处理者增加特定义务来减轻原告的举证责任。他强调,应增强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特别是对那些控制大量敏感个人信息的数据企业,他们应承担更严格的信息安全保护义务。这样做不仅可以平衡双方举证难度,还能更有效地保护个人数据安全。
此外,法官还提出了关于个人数据信息损害认定方法的改善建议。他倾向于在大数据背景下拓宽损害范围,把损害的概念进行扩展。例如,原告因信息泄露而遭受的精神损失以及更换银行卡、手机号码等产生的金钱和时间成本都应该被视为损害并得到赔偿。
此次集体调研活动不仅让团队成员们深刻认识到个人数据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的复杂性和挑战性,还为他们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和研究素材。未来,该团队将继续关注个人数据安全领域的发展动态,并致力于推动数据治理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同时,他们也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引起社会各界对个人数据安全的广泛关注与重视共同守护数字化时代的安全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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